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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2-08
2012-12-08 第02版:本市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让法律教育没有盲区”

老师:有法律知识护身,残疾儿童更能健康成长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932
    北流法院日前迎来了一群特别的客人。原来,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北流法院邀请了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90多名同学到法院参观学习,并观摩了法警表演。
    现场:手语辅导,法官上了一堂特殊法律课
    “同学们,这里是少年法庭,专门审判16岁以下少年犯,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显得比较温馨,也有助于消除未成年人的紧张感。”当刑庭副庭长罗建玲法官做讲解时,学校的黄老师在一旁配合打着聋哑手语。
    参观完少年法庭后,同学们还参观了刑事审判庭,以及法警文化长廊。长廊两旁挂满了法警队伍建设的宣传画,画面上法警们挺拔的英姿,精神抖擞的面貌,深深地吸引了同学们的目光。
    “大家看大屏幕上,这个被压在山下的是谁?”上法制课时,北流市特校法制副校长、北流法院刑庭的陈攀法官从同学们感兴趣的题材讲起。“哇!”同学们发出兴奋的声音,把一只手放在眉头上,另一只手放在下巴处打起了手语“说”是“孙悟空”。
    “对了,这就是孙悟空。”同样熟悉手语的陈法官看到手势,笑着说:“为什么孙悟空会被压在大山下呢,因为他触犯了天条。同样,人要是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随后,陈法官通过运用一幅幅幻灯片,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如何遵守法律,谨慎交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等保护措施。
    老师:残疾儿童学法,体现了一种社会关爱
    “陈法官的课上得简单易懂,让我明白了今后要多学习,自觉遵守法律,做一名知法懂法的好少年。”八年级的李同学用手语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北流特校的团支书、辅导员覃桂清对记者说,能让孩子们亲近法律,懂得更多法律知识,体现了一种社会关爱。“虽然学生的身体有残疾,但是心灵是完美的,有了法律知识护身,他们今后更能健康成长。”
“今天邀请特殊学校的师生们走进法院,学习法律知识,目的是让法律教育没有盲区。相比平常人,残疾儿童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关爱。”陈攀法官向记者道出了开展活动的初衷。(记者罗思斯)法警们给孩子们表演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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