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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0-30 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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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发放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全县9万城乡老年人每年可领取养老金59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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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权炜通讯员何少凤)“感谢党委、政府,让我‘老有所养’的梦想变成现实。”10月28日,在兴业县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仪式上,石南镇的李大爷手拿着发放的存折喜笑颜开。 今年,经过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该县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并于今年10月正式启动。同时,兴业县委、县政府从财力中拿出配套资金,使全县城乡居民群众都能享受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党的惠民政策。 据了解,试点工作启动以后,兴业县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至少可增加660元收入,全县9万城乡老年人每年可领取养老金5940万元。养老金的发放,对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推进人口与计生工作,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发放存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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