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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冒充未嫁女闪婚 连亲戚都是“演员”

骗走5万多元后,这名30岁已婚少妇玩起了失踪,最终因诈骗罪获刑四年一个月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卢根生

相识不到一个月便举行婚礼,可婚礼两天后,新娘就离家一去不返。北流的林某某万万没想到,这场闪婚让自己被骗走了5万多元血汗钱,而谎称24岁的妙龄“妻子”,竟是30岁的已婚少妇。

最近,玉林市中院对这起骗婚案终审宣判,骗婚女子最终被判了四年一个月。这个案子再次提醒单身男女,婚姻大事草率不得。

冒充未嫁女谈婚嫁

频频向男方索钱财

林某某家住北流大坡外镇某村,终身大事一直没解决,其叔父便托人给林某某做媒。

2017年4月30日晚,经自称是媒人的黄某介绍,林某某与陈某某在北流市城区见面。陈某某自称名叫“陈丹”,出生于1993年,老家在北流市六麻镇。

两人相识后开始微信聊天,几天后的5月5日,陈某某来到林某某家中,表态愿意与林结婚,这让林很高兴。又过了两天,陈某某和“姨妈”林某(带着两个小孩)到林某某家,林某某给了她们每人100元红包,陈某某将她的出生年月日给了林某某后,林某某通过微信转账888元给陈某某,过后,又陆续给陈某某买礼物及见面红包。

很快,两人开始筹备婚礼。林某某征求陈某某举行婚礼事宜时,陈某某提出要4万元过礼钱。5月14日,林某某与叔父带上彩礼到陈某某指定的“姨妈”林某家,陈某某拿走了彩礼中的两万元现金。5月16日,陈某某约林某某到北流市步行街一黄金店铺门口,林某某给了陈某某两万元现金,还微信转账3800元用于购买婚纱……

5月23日,婚礼在北流市某酒店举行。林某某与家人请了6辆小汽车,到该酒店805号客房迎娶陈某某回到家中。两天后的5月25日,陈某某离开林某某家。之后,她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与林某某联系,拒绝回到林家。

5月29日,意识到受骗的林某某到北流市公安局大坡外派出所报警。2018年7月25日,陈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至此,陈某某的真面目被揭开,她早在2008年就结了婚,已生育两个孩子,与丈夫并未离婚。为了骗取林某某与她谈恋爱结婚,陈某某虚构名字和住址,找人扮演姨妈带小孩上门,还找来多人假扮亲戚参加婚礼。

诈骗5万多元

获刑四年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某以相亲见面礼、订婚贺礼、购买结婚用品、举行婚礼、收彩礼等各种虚假理由,先后7次骗走了林某某人民币共计50788元(其中4万元现金,10688元通过微信转账)。

陈某某诈骗的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综合考虑陈某某多次诈骗的犯罪事实和数额,以及当庭认罪等情节,北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责令退赔林某某经济损失50788元。

一审宣判后,陈某某不服上诉至玉林市中级法院。日前,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卢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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