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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30日

婚恋诈骗、电信诈骗、“包过”陷阱……陆川县人民法院发布诈骗典型案例——

远离“套路”免受骗

本报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宋珊珊

近年来,全国司法机关重拳出击,严厉整治诈骗犯罪,但发案数仍在高位上升,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骗术手法翻新快、隐蔽性强。对此,陆川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诈骗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远离套路免受骗。2021年以来,该院审结诈骗类犯罪案件19件33人,有效打击了诈骗分子的气焰。

谎称女儿同意结婚,母亲向“亲家”频频要钱

2020年9月,陆川县良田镇的小廖(男)在家人的安排下与同是单身的小友(女)相亲,随后两人添加微信,保持友好的联系。双方见面两次后,小友不同意与小廖继续交往。小友的母亲钟某知道后,瞒住女儿和小廖,编造结婚要彩礼钱、办酒钱、买车钱等理由,通过介绍人阿群向小廖的父亲索要钱财。至2020年10月19日止,小廖的父亲分3次让阿群转交给钟某现金110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钟某处扣押到现金4060元并返还给被害人小廖的父亲。

陆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明知其女儿不同意与小廖交往的情况下,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其女儿同意结婚之名,多次向被害人小廖及小廖父亲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教练承诺学员“包过”,收取“学费”数万元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要求越来越严,许多考生心生退意,于是有些不法分子就瞄准这个“商机”,打着“考试包过”的幌子,骗取抱有侥幸心理学员的钱财。

2020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吕某谎称可以帮他人报名学车、培训及包考过拿到大车、小车驾驶证等,骗取了被害人李某、黄某及郭某等6人共计36250元“学费”。经法庭质证、认证属实的抓获经过、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对账单、微信账号、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辨认笔录、照片及名单、被害人陈述等证据,法院证实,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轻信“客服”退款陷阱,买家损失几万元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间,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银行客服、淘宝客服身份,采取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以信用卡逾期还款需要消除不良记录、淘宝理赔等理由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经查明,其在内的团伙诈骗钱财共计42398.63元。

“他说是淘宝某旗舰店的客服,我确实在他家买过洗面奶,他说该洗面奶近期质检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找我们理赔。说得情真意切,我以为我遇到了良心商家……”“我平时使用信用卡比较多,每笔支出、还款都有短信记录,我万万没想到我作为资深e族竟鬼使神差地信了他说的消除信用卡不良记录之类的话……”受害人事后回想自己的上当经历表示不可思议。

陆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发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并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如下: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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