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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集聚人才资源 激励担当作为

玉林出台十五条措施,助推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

记者 梁华

本报讯(记者 梁华)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东融”开放战略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东融”优先开放战略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决定》,加快集聚支撑“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人才资源,近日,玉林印发《玉林市加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人才支撑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激励人才在“两湾”融合一线担当作为,助推玉林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在创新引才方面,《措施》指出,玉林将通过建立“两湾”融合人才工作站,聘请引才工作大使,组织大湾区人才专场招聘会,每年引进100名以上急需紧缺人才,同时鼓励企业与大湾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实验基地,对引进专家团队、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在人才项目专项资金分配中给予适当倾斜。创新薪酬机制,采取“协议工资”“一事一议”等方式引才,每年安排10个以上周转编制,重点引进金融、规划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在人才培养方面,《措施》指出,玉林实施创新型企业家精英成长促进工程,每年遴选10名以上创新型企业家进行培养;建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人才挂职锻炼交流机制,每年遴选5名以上国企人才到试验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挂职锻炼,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每年遴选5名以上国企人才到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挂职锻炼,提升国企高层、中层干部能力;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企业参与技工、中职等院校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训室建设和实训课教学,共同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在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方面,《措施》指出,玉林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借助大湾区企业科研力量开展项目研发,推动大湾区优质科技、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向试验区流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大湾区科技人才,科研团队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并对承担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不做职称上的硬性要求;试验区企业购买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实施转移转化或转化自有科技成果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同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助。

在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方面,《措施》指出,对全职引进到试验区企业工作,或通过玉林市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到玉林市落户创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符合《玉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玉办发〔2017〕34号)规定条件的,同级财政分别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每人年度税后岗位津贴:第一层次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第二层次30万元,第三层次10万元,连续发放5年;第四层次5万元,第五层次2万元,连续发放3年。

在人才服务方面,《措施》指出,玉林将开展“人才贷”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两湾”产业人才提供人才信用贷、人才创业贷等贷款服务;创新设立“研发人才责任险”“人才健康险”等保险套餐,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推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档升级,为“两湾”产业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评价认定、项目申报、安家落户等方面的高效便捷服务;在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为“两湾”产业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此外,《措施》还提出从提高人才政治待遇、加大荣誉评选倾斜等方面强化对人才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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