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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第C01版: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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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容县新增51处“电子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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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梁春汉)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容县于8月1日零时起,按照道路交通秩序的实际状况,逐步启用51处新建的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据了解,新增的道路“电子眼”将全面对道路存在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交通禁令标志通行、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交通违法变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现象,进行每天实时自动抓拍采集,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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