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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第13版:法治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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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远程帮办卡 26万“蒸发”了 |
事发才发现“经理”非银行员工 法院一审判银行无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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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来电指导网上办理白金信用卡,正巧在开会的他让公司会计代为办理,在这过程中,“经理”以填写的资料无法提交需要远程操作,会计便交由其远程操作网银…… 结果,白金信用卡没办成,卡里的26万元被转走了,而所谓的“经理”也不是银行的员工。5月23日,陆川法院审结这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银行无责。 “经理”来电网上帮办白金信用卡 刘某在陆川某银行开有储蓄卡。2016年1月12日,刘某与银行签署了相关协议,开通电子银行并领取电子密码器,约定刘某应尽妥善保管电子密码器和动态口令的义务。 事情就这样过了快两年,一直也无事。直到2017年12月27日,刘某的手机接到办理白金信用卡的短信,短信发送人是“王经理”。尔后,“王经理”多次用手机与刘某联系。 当时,刘某的妻子在外地旅游。刘某觉得妻子需要刷卡消费,而电话办理,也不需要自己到银行排队,便表示意愿办理信用卡。于是,“王经理”让“陈经理”与刘某联系。 今年1月11日,“陈经理”电联刘某。当时,刘某正巧需要开会,便将自己的手机及电脑上登录好的QQ交给公司会计周某,让周某与“陈经理”联系办理。 “陈经理”先让周某添加QQ、登录刘某的网银点击申请信用卡,后用QQ发送了文件,电话指示周某按操作方法填写提交。但是周某操作了4次,对方均表示未成功需要远程操作。 网银交“经理”远程操作,26万元被转走 周某也没多想,便交由对方远程操作,但是还未成功。 “陈经理”又以刘某卡里流水不足为由,发送刘某的流水文件让周某帮刘某在网银里批量转账,此时刘某的手机里收到4笔流水转账信息。随后,对方让周某重新接收文件,周某接收后填写材料,这一次,总算申请成功。 “陈经理”说,卡里的钱不用转,只是补充流水,只要输入错误的密码就可以了。周某让刘某确认。刘某让周某输入3次错误的网银密码后,周某将网银U盾还给刘某。 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只是为了不把钱转出去?事情真的如“陈经理”所说那样吗?刘某、周某完全没有意识到,“陈经理”当时是处于远程操作中,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后,刘某的网银就被锁住,因为对方远程操控着,更改密码的权利就落在了对方的手上。 刘某本以为事情就此办妥了,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损失惨重。 当天,刘某收到短信“您已在网上银行提交批量转账申请,总笔数4笔,总金额2960000元正在处理中。” 1月12日8时32分,刘某再次收到短信“您尾号为****卡在11日16:03**银行汇出1笔260000元,余额为**元。”刘某这才知自己的储蓄卡被他人转走了260000元,察觉不妙即到公安局报警。 储户保管不善银行无责 事发后,刘某认为是银行方操作不当导致自己卡里的26万元被盗走,故将银行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虽为原告感到惋惜,但审查后发现“王经理”和“陈经理”均不是被告银行的员工,并且原告将电子密码器及密码交由周某办理,而周某在代原告操作时将网银交由对方远程操作,把网银的操作权给了对方,疏于保管电子密码器,故不支持原告对被告银行的诉讼请求。 为此,主办法官提醒:当今骗局多,个人应妥善保管密码、动态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要泄漏给他人,更不应将操作权交由他人,要时刻警惕各类诈骗。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谢金汛 陈柏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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