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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第10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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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现场,来了三名特殊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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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课现场,小峰等3人帮分发法治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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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叔叔,下次还有志愿服务活动一定要叫上我们哦。”4月11日上午,志愿者小峰、小发、小龙参加完陆川县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活动后,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小峰、小发、小龙不是普通的志愿者,一个月以前他们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今年2月25日,16岁的在校学生小峰、小发、小龙因哥们义气替朋友出头打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至陆川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小峰、小发、小龙是受他人教唆才犯错,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事后家属也主动带他们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及其他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案发后3人均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根据犯罪的性质及情节,陆川县检察院于同年4月6日依法对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 4月10日上午,从陆川县乌石镇陆河小学李校长处得知第二天检察院将到该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小峰等3人主动和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联系,请求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活动。活动当天,他们如约走进陆河小学,帮助学校布置法治课活动现场,向检察官汇报了自己在家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想继续回学校读书的愿望。 法治课结束后,检察官召集小峰等3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陆河村村委会开展亲职教育帮教会。检察官也对小峰等3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告诫他们以后要谨言慎行,不要结交不良朋友,杜绝违法犯罪,并当场与相关学校联系了小峰等3人重新返校读书的相关事宜。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徐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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