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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6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看到拘留证,他终于还了首期赔偿款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507
    近日,面对兴业法院执行局干警的铁腕执法,“老赖”盛某不得已低头并履行还款协议,将拖欠了一年多的第一期经济损失费支付给了伤者梁某。
    据了解,盛某因土地纠纷将同村村民梁某打伤,后经法院判决,需要赔偿梁某经济损失23044元,但盛某一直没有还款,梁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调解,盛某与梁某约定将这笔赔偿款分三期付清,并于2017年5月2日履行完毕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然而,约定期限已过,盛某还是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和上门交流的方式与盛某沟通,试图劝服盛某尽快履行义务,但盛某态度消极,不予理睬,一再强调手头没有钱,有时甚至选择逃避和拒绝接听电话,拒绝面见执行法官。眼看年关将近,梁某还是没有拿到一分赔偿款,执行法官决定对盛某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2月上旬,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盛某家中,截住了准备外出的盛某,并向他出示了拘留证。看到执行法官动了真格,慑于法律的威严,盛某知道这次肯定是赖不过了,同意履行还款协议,并将第一期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了梁某,余下部分在限定时间内还清。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符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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