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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交通事故起纷争驾驶人刑满释放拒履行

长达4年之久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在法官调解下终于在春节前执结完毕

作者: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晓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1445
法官见证当事双方交接赔偿款
    2月8日晚上8时许,目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行离开博白法院,博白法院的案件主办法官钟一鸣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长达4年之久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终于在今年春节之前执结完毕。交通事故起纷争
    死者家属诉至法院维权
    2013年7月29日晚,王某连驾驶制动不符合标准的客车(该车辆所有人为刘某)在博白县城南州南路红绿灯路口左转弯时,所驾驶的车辆将横穿马路的林某英碰倒,造成林某英受伤。林某英受伤后,在医院治疗花掉医疗费192402.37元,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连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英无责任。
    2014年6月,林某英的家属将王某连、刘某诉至博白法院。
    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了12万元给林某英家属,王某连赔偿了11023.82元。
    该案经博白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连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某连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239390.49元给原告。被告刘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62603.58元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积极履行了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
    驾驶人刑满释放拒履行法官释法促和解
    “我都已经为此坐了一年的牢,我为什么还要赔钱给死者家属。”出狱后的王某连以自己已经坐了牢,就不应该再赔偿,拒绝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博白县法院的执行法官经多途径查询王某连的财产,发现她无可供执行财产。王某连刑满释放已经快两年了,但是她拒绝履行她应履行的义务,并玩起了失踪。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如何让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过个安心年,成了执行法官钟一鸣的一件心事。钟一鸣法官决定借助当地派出所的力量将王某连传唤,果不其然王某连很快来到了派出所。
    “王某连已经到我们亚山派出所了。”2月8日下午,钟一鸣法官接到亚山派出所民警打来的对接电话。得到消息后,钟法官立即带执行干警赶赴派出所,并将王某连带回博白法院,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一方来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而且侵权人因同一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不影响法律规定承担的民事责任。你虽然已经为此坐了牢,但是你还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你还坚持如此,我们将会对你实施司法拘留,甚至还要再次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经过钟法官的一番释法劝导,王某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申请执行人一方道歉,但同时表示自己真的没有钱。
    看到了王某连思想上的转变,钟法官让其联系家人筹钱还款。但是王某连的丈夫坚持认为妻子王某连已经坐了牢就不需要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匆匆挂了电话。王某连的妹妹听说姐姐因为车祸赔偿的事情要被法院司法拘留,而不能在家过年,急忙赶到法院。王某连的妹妹情绪十分激动,哭着哀求申请执行人一方不要让法院拘留自己的姐姐,希望和申请执行人和解。
    当天晚上,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连的家属代王某连支付5万元赔偿款,双方一致同意余下15万元在两年内付清。
    法官释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能互相免除。该案属于典型的规范竞合,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互相抵消,在追究王某连的刑事责任后,王某连的民事责任仍要履行。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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