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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还中途拦截被扣车辆

容县3男子妨碍执行被拘

作者: 通讯员 李北生 记者 陈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702
制止拦截执行的当事人
    “报告指挥中心,我院依法扣押的车辆在中途被拦截,请求支援。”
    “指挥中心已收到,马上出警支援。”
    2月8日,容县法院在开展“春剑扫赖”执行行动中,3名男子追赶、拦截该院依法扣押的车辆,容县法院迅速出警,制止了这一起妨碍执行的行为,并依法对这3名男子司法拘留15天。
    韦某自2001年起在本村经营饲料生意,李某是养鸡专业户,自2001年到2008年从事养鸡工作,期间,李某陆陆续续从韦某饲料店处赊购饲料合计12万余元。2013年,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李某自2013年起每年支付10000年给韦某。但李某只支付了11500元,便不再支付余下的饲料款。
    韦某多次追索无果后,于2016年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在2016年支付5000元,自2017年起分别在年中和年尾各支付1万元给韦某,直至还清欠款。但李某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来到李某家中,发现只有李某的父亲李某甲在家,李某并不在家中。李某甲的态度非常消极,并不配合执行法官的工作。法官耐心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随后依法对李某停放在家中的一辆小型汽车进行了扣押。
    回程中,李某伙同李某乙、黄某开车追赶、拦截执行队伍,严重阻碍了执行活动的正常进行,为此,执行人员一方面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情况请求增派法警警力,一方面联系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执行人员将李某等人带至法院。鉴于李某等人严重干扰法院的正常执行工作,容县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李某、李某乙、黄某3人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通讯员 李北生 记者 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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