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2-13
2018-02-13 第05版:热线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广东女孩陆川走失民警相助找到家人

警方提示:出门在外,不要让孩子离开视线

作者: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吴甲锋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722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吴甲锋)2月10日,广东化州小女孩和舅妈到陆川清湖街上购置年货时走失,陆川交警清湖交管中队民警根据小女孩提供的模糊线索与广东警方取得联系,一个多小时后小女孩见到了赶来相见的舅妈。
    当天,地处两广交界的陆川县清湖街人流如织,众多的群众正在此购置年货。14时30分许,带领本组人员在街上巡逻的清湖交管队民警黄琦伟看见,一个身穿粉红上衣、黑裤子的小女孩独自站在路边哇哇大哭,身边没有家长陪伴。职业敏感让黄琦伟即刻做出了判断:这个孩子应该是与家人走丢了。
    经询问得知,小女孩和舅妈一起出来买东西,由于贪玩不小心和舅妈走散了。然而,家里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小女孩却是模糊不清,只说是“红里”村人,但清湖镇乃至陆川县都没有“红里”村。于是,黄琦伟和执勤人员用警车拉着小女孩环街寻找其舅妈,并询问附近商家、居民,但均未能找到小女孩的亲人和其家庭住址等信息,只好将小女孩带回交管中队。
    在清湖交管中队,黄琦伟拿来零食和饮料和小女孩再次耐心交流,终于获得了更多的信息:小女孩7岁,是广东省化州平定人,能说出父母名字,但识字不多,写不出村名。黄琦伟判断,小女孩可能是广东平定镇蓬利村人。
    随后,黄琦伟与广东省平定警方取得联系,通过蓬利村的村干部告知小女孩父母有关情况。16时10分许,小女孩的舅妈匆匆赶到交管中队,看到孩子安全无恙,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警方提示:家长带孩子出行一定要谨慎小心,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平常应告知小孩父母姓名、电话和家庭住址;不要轻易跟陌生人接触、离开;走失时不要惊慌,应主动找警察、保安和工作人员求助,站在原地等大人,不要乱走乱窜。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