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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借口修路向老板索5万

作者: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李东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539
    借口要修路,向承包砍伐速生桉树木的老板“狮子大开口”,在遭到拒绝后,竟打人砸车……如此肆意妄为,最终自食恶果。
    何某某,1987年出生,陆川县乌石镇人。三十而立的他本应找份工作养家糊口,却终日游手好闲,企图索钱度日。
    2016年10月25日中午,何某某伙同何某谋、何贵某(均已判刑)等人经过密谋后,找到了一条“生计”——以修路为借口向在村里承包砍伐速生桉树木的老板索要钱财。
    于是,他们来到陆川县乌石镇坡子村双神队,向该老板提出要5万元“修路”,遭到对方拒绝。后来,见老板一直不肯给钱,何某某便打电话喊来其他人持工具追打温珍某、温浩某等在林山的人员,并砍砸现场的各种车辆、物品,同时烧毁了3辆摩托车。
    案发后不久,何某某等人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温珍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温浩某构成轻微伤,现场被损坏的物品、车辆价值共4039元。
    陆川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纠集同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影响他人生产经营,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日前,陆川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赔偿两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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