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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0-27
2017-10-27 第11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一场戴着口罩的审判

玉林市中院少审庭在医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766
审判现场
    一幅国微图,三张桌子、一张椅子,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了一个特殊的法庭。10月19日上午9时,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来到南宁市某监狱中心医院,对身患肺结核严重传染病的被告人饶某盗窃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被告人染病 法院在医院开庭
    涉案的被告人饶某因盗窃30多次而被判刑,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以一审判决量刑过轻提起抗诉。在抗诉期间,饶某被检查出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病,看守所发现其身体异样后,将他与所内的在押人员进行隔离,并立即送往南宁市某监狱中心医院医治。
    考虑到饶某的身体情况,在开庭前,在多次与监狱及饶某的主治医师联系沟通,并实地考察后,市中级法院作出了在监狱中心医院开庭的决定,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和安保方案。
    当天上午,在医院室外空旷的一面墙壁上,法院工作人员将国徽挂了上去,并在周围拉起了警戒线,防止前往该院看病的外来群众误闯审判区。尽管只是把庭审临时设在医院空地,但也不失法庭的庄严。
  公正审判 被告人落泪
    庭审开始前,法官特别交待法警要在旁密切留意饶某的身体状况。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庭审规程进行,并耐心听取饶某的辩解意见。
    “没想到法官会这么耐心听取我的意见……”庭后,饶某流下了泪水。
    该案的审判长陈华解释,这是审理严重肺结核病人实施犯罪的案件,庭审现场所有人戴上口罩,这么做一方面是对参与庭审的其他人身体健康的保障,另一方面也是对被告人的保护。
    她表示,法院不会因为被告人身患严重的传染疾病而给予不公平的对待,庭审中对被告人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在确保庭审参与人员的健康前提下,法院将通过这场特殊的庭审活动,认真查清案件的事实,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通讯员 黄河 记者 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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