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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0-18
2017-10-18 第12版:综合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脱钩时间表,定了

2018年6月30日前,除了国资监管机构,市党政机关等与所属企业彻底脱钩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624
    本报讯(记者 温驷昌)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再迈关键性一步。昨日,记者从市国资委获悉,我市已经出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体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具体操作方案,对相关工作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按方案,2018年6月30日前,除了国资监管机构,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体组织与所属企业(以下简称脱钩企业)彻底脱钩,不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脱钩企业必须全面实现职能、名称、财产(资产)、人员、行政隶属关系、党团工会组织关系等六个方面的脱钩,理顺企业的资产财务管理体系,组织人事关系及党务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全面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企业自主经营,平稳进入市场,增强市本级国有经济的活力,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加快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为加快企业发展创造体制机制条件。
    脱钩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的机关(包含纪检机关和党的各级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包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政协机关及群团组织(包括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办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含挂靠),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及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
    脱钩工作分四个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明确脱钩企业,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审查核准阶段,明确脱钩方式,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组织企业移交阶段,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督查总结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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