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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6 第07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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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转账 误转2万到他人账户 |
清湖法庭成功调解该起不当得利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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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谢某某通过手机转账,不料误转了2万元到陆川县清湖镇一村民的账户。为了追回钱,他只好到陆川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返还钱。日前,经陆川法院清湖法庭法官的调解,被告方当即返还2万元。 谢某某是福建省仙游县人,今年7月21日谢某某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将2万元转给余某,在手机操作过程中,他误将该款项转入陆川县清湖镇那若村余某某的银行账户。谢某某因误转该款项后,一直无法联系到余某某。 为了追回钱,谢某某只好从福建来到陆川,以余某某不当得利为由,向陆川法院起诉要求余某某返还该款项。 清湖法庭庭长谢裕主审该案,接到案件后,认为案件标的虽不大,但是谢某某是福建人,为了不增加双方诉累,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取调解结案。 案件在调解过程中,谢某某要求返还误转的款项及本案诉讼费用。余某某则辩称,他原本在广东打工,因谢某某误转该款项造成其生活上很多困惑,并从广东赶回应诉,要求谢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双方争执不下。 面对调解僵局,谢庭长始终不放弃,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释明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双方接受了谢庭长提出的调解方案:由余某某返还误转的款项2万元给谢某某,谢某某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余某某并当即返还误转的款项2万元给谢某某。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余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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