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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第07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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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光顾羊圈偷了8头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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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钱花,北流的5名男子盯上了羊倌家放养在山岭的山羊,一年内偷走了8头羊。近日,北流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6个月到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到5000元。 被告人陈某权、陈某明、陈某荣、伍某宏、伍某生,系北流人,无业,时常聚在一起玩耍。2015年12月的一天,除伍某生以外的另外4人聚在一起商量后,决定去偷山羊换钱花,目标是北流清湾镇某山岭苏某放养的山羊。4人第一次偷走了1头山羊。 2016年4月的一天,陈某权等4人又偷走苏某放养的2头山羊。同年6月的一天,陈某权等4人找来朋友伍某生负责望风,5人一起偷走苏某的2头山羊。同年10月的一天,该4人再次偷走苏某的1头山羊。同年12月1日16时许,由伍某生负责望风,另外4人负责到苏某放养的羊圈处拉羊,在将偷得的山羊拉出几百米后,被羊倌苏某发现,该团伙便将偷得的2头山羊丢弃在山岭后逃走。 法院查明,陈某权、陈某明、陈某荣、伍某宏参与盗窃5次,盗窃物品价值共计10575元。伍某生参与盗窃2次,盗窃物品价值共计5195元。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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