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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第10版:新闻速递 【字体】大 |默认 |

女儿“10岁当公安”

河南鹿邑县公安局一领导篡改档案被移送司法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355
    新华社郑州4月13日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13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
    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1993年出生、正在上小学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工作,先后违规办理了1988年出生的户口、2003年原开封警校毕业的学籍、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的有关手续,最终为女儿谋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政工资。张季梅也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年龄,伪造毕业生分配手续等文书、证明材料,将上中学的儿子孙某某从淮阳县人民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公安局,并在邱海山、刘萍的帮助下,使孙某某从中学生变身为国家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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