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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4-12
2017-04-12 第11版:新闻速递 【字体】大 |默认 |
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广西小学 入学适龄仍为六周岁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333
    最近,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秋季学期的招生政策作了规定。其中,对各方关注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问题,通知明确,小学一年级新生应满6周岁。
    今年教育部曾下发文件,称小学新生入学年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自治区教育厅对此明确: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切实保证年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应年满6周岁(8月31日截止)——也就是说,仍维持原来的办法。办学资源不足、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据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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