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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第05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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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即将入学读书 但户口还没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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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梁先生的儿子与儿媳妇卓某结婚,并在不久后生下了两个孩子。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出现了情感问题,关系每况愈下。期间,卓某在未经得夫家同意的情况下,把两个孩子的户口从夫家转回了娘家。不久后,两人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该起离婚诉讼案后,正式判决两人准许离婚,两个孩子判由夫家抚养。此后,卓某到广东打工,而两个孩子的户口一直未转回夫家。 今年,两人婚后生育的两个小孩已经分别年满6岁、4岁,即将进入学校读书,但经梁先生多次催促卓某帮忙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证件以协助办理转迁户口,但卓某都不予以理睬。“起初还让我跟她的家人联系帮忙拿到相关的资料,但是后来就没有了音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该怎么办?” 3月20日,记者致电卓女士并从中调解。卓女士表示,户口本目前还在她的娘家,为了孩子读书,她将尽快于近期以邮寄的方式将相关证件送到前夫家。 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律师解答: 孩子判给了夫家,为了孩子的读书便利,夫家有权要求卓某协助办理小孩转迁户口事宜。梁先生可以先与卓某进行协商处理,并向当地派出所咨询相关办理程序。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梁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卓某协助办理小孩转迁户口事宜。(记者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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