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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第05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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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掉“保护伞” 严惩“土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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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该《意见》对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有何积极意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通过剖析现状,解读其中三大要点——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消除“土皇帝”存在根基 目前,在部分农村,一些自称“土皇帝”的“村霸”、宗族恶势力称霸一方,横行乡里、民众对此深恶痛绝,但一些基层组织人员充当“保护伞”,甚至有“两委”班子成员沦为“村霸”,使得受欺压村民敢怒不敢言,查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阻碍大,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解读:该《意见》的出台,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各级检察机关要协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确保农村“两委”功能归位,村民当家做主。 快捕快诉铲“毒瘤”,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因难以监管或不敢管,形成了“土皇帝”的一手遮天,目无国法。他们恃强凌弱,吃拿卡要,有的以宗族、金钱利益为纽带,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闹事,对抗政府、野蛮抗法等,气焰嚣张,性质恶劣,已严重危害农村的和谐稳定。 解读: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普通刑事案件,《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挖背后可能隐藏的“村霸”和宗族恶习势力范围,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切实强化震慑效应。 各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以高压的打击态势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集中处理“土皇帝”犯罪案件,形成人人喊打法治环境 针对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或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要增加其作恶成本。 解读:《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掌握取候保审、不起诉、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适用条例,对徇私舞弊、放纵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处,对量刑畸轻的坚决依法提起抗诉。 结合本地实际,各级检察机关及时组织辖区内的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集中立案查处一批、侦查终结一批、移送起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公开曝光,且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彰显法治权威,消除群众畏惧心理,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惩治工作,形成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法治环境。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黄彦祥 廖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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