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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2-23
2016-12-23 第07版:热线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被同伴追尾,该有多无语

事发玉博公路新桥路口,追尾相撞的两大货车竟是同一车主所有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459
后车车头严重损毁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韦绍楼)同为一个老板的两辆大货车结伴而行,没想前面的大货车突然减速,紧跟其后的大货车猝不及防追尾撞上,导致自己车辆受损严重,所幸两车驾驶员均无碍。19日凌晨发生在玉博公路新桥路口的这起事故,由于两车是同一车主所有,事故很快得到解决。
    据了解,这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俗称拖头车)同为广西藤县一黄姓车主所有,当时李某、吴某驾驶桂D388××、桂D352××一前一后从博白往玉林城区方向行驶,各载着满满一车货物。到了事发地点,紧跟在后的吴某没料到前车突然减速,避让不及,追尾撞上前方李某的车辆,右侧车头被撞严重变形,几乎被折断,碎片撒了一地,所幸自己没受伤。李某停车察看,发现是同伴所为,一时无语。
    此次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两车又属同一车主所有,互相间的赔偿很容易解决。根据警方的勘查认定,当时天黑,路面湿滑,后车未保持足够制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吴某应付全部责任。他们之间的经济赔偿容易解决,但事故造成车辆损毁严重,给车主造成较大的损失,这个责任应由吴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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