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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7 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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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信用联社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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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业信用联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兴业信用联社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历来非常重视。继2013年荣获玉林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后,3年来,兴业信用联社始终把提升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巩固阵地,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创新各项工作中,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了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 (通讯员 马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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