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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第03版:民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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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
只需填“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手续 |
作者:
通讯员 弄小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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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2月1日开始,我市将与全国同步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手续。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实行“两证整合”后,原来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将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与税务部门共享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税务机关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管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约15万户,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12月1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由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向工商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12月1日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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