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10-20 第07版:调解实录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买房8年未能过户法官调解止纷争 |
调解方:兴业县法院 |
|
|
|
|
|
买了8年的楼房,房产权却不在自己的名下,兴业县的王某某入住后心里很不踏实,认为卖主莫某某是耍心眼坑钱,于是将其告上法庭。近日,经过主办法官主持调解,买方王先生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这起房屋买卖纠纷顺利了结。 事情得从2008年12月说起,王某某与莫某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莫某某将建在兴业县某镇占地56平方米的五层楼房,以近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某。王某某在支付房款之后,很快搬入住,但莫某某迟迟不愿办理过户手续,这让王某某心里很不是滋味,两家随之产生纷争,过户一事也就这么僵持着。 为了顺利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王某某将莫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被告将房屋过户到其名下。 近日,在审理的过程中,主办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原、被告双方均一致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庭调查,该楼房所有权登记是被告莫某某夫妻俩的名字,该房屋无法过户是因被告的妻子长期外出打工,没有合适的时间回家协助办理手续。了解到症结后,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两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即承诺主动到房产部门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目前,该楼房过户手续办通,这起拖了8年的楼房买卖纠纷也画上了句号。 (记者陈凤秀通讯员梁拔南 梁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