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8-26
2016-08-26 第05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隔空斗气4年,庭上和平分手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740
    见面三次闪婚,生活不足半年分离,QQ隔空斗气4年多不曾再见面。近日,法官认为梁某某与宋某某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
    2012年春节过后,梁某某与家人走亲戚时,认识了恰巧走同一家亲戚的宋某某,两人一见钟情,这两名85后没顾得及多了解,便以火箭速度,在第三次见面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后双方缺点逐一暴露,两人很快吵了起来。从语言攻击到肢体冲突,梁某某与宋某某的感情一落千丈,勉强共同生活半年左右,两人又因琐事大打出手,宋某某一气之下收拾行李离开梁家。很快,梁某某也外出远门打工了。
    天各一方,梁某某与宋某某并没有因为分开而平息心中怨气,都认为对方毁了自己的前程,两人利用QQ聊天互相指责或辱骂对方,以发泄愤恨,隔空斗气,竟持续了4年多。
    今年初,在家人的一再劝说下,梁某某有了了结这段婚姻的想法,但宋某某执意要他赔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才愿离婚。无奈,梁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宋某某的婚姻关系。
    近日,分居4年后,梁某某与宋某某在法院见面,法官综合分析了两人的实际情况,知道劝和已经没有必要,决定通过调解方式,让这对“冤家”好聚好散。
    经过法官的反复疏导后,双方当事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固执和过错,给对方带来不必要伤害,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原告梁某某愿意给予被告宋某某经济帮助款2万元,即时给付5000元,余下部分在结案后5天内全部付清。
    点评:草率结婚酿下苦果,为解怨气彼此“死拖”对方4年之久,两人的做法都有点过分了。其实,退一步海阔天空,既然穿在脚上的鞋子不合适,及时解开重新寻找出路,对任何一方来说,岂不是更好的解脱?
    (记者陈凤秀通讯员李宗雄)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