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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第13版: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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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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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维新 直到19世纪中期,由于地缘与文化辐射的原因,活动在东亚地区的众多政治实体,都与中国保持着一种被称为宗藩体制的国家关系。蒙古、朝鲜、琉球、缅甸、廓尔喀……这些国家将中国看作自己的宗主国,作为藩属国,其国王的继位必须经过中国皇帝的册封,以表示其合法性。这些藩属国每年定期向中国皇帝进贡礼品,而中国则赏赐更为优厚的礼物以示礼遇。 在这个同属于儒家文化圈的政治秩序中,日本也成为中国明朝的朝贡国,并在1433年至1549年,共派出十一个朝贡使团前往中国。直到19世纪中期,日本还是一个封建国家,各地的幕府占据着统治地位,他们像清朝一样,实行锁国政策,禁止外洋与日本贸易。但是日本一直与荷兰有着贸易关系,在长崎设有荷兰商馆。就在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康乾盛世时期,日本却由于现实的需要,通过荷兰人引进了许多西方科学与宗教知识,形成一种新的学问,叫作“兰学”。到了中国鸦片战争以后,日本逐渐走出兰学,开始向西方列强学习。 兰学为日本的近代化准备了基础。被打开国门的日本,开始应对西方的入侵。日本开始废除各地的分藩,设立中央政府的统治机构“县”,建立起以天皇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1868年3月,明治政府颁布了“五条誓文”:一、广兴会议,决万机于公论;二、上下一心,盛行经纶;三、官武一途,庶民各遂其志;四、打破旧来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五、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 日本“明治维新”开始了。短短几年,日本建立了一套近代化的国家制度,从而使日本在东亚地区第一个走出了传统王朝的模式,走上了近代社会的道路。明治维新时期,正值西方列强殖民主义的高峰时期,弱肉强食的殖民思潮甚嚣尘上。走上了现代民族国家道路的日本也立即加入了侵略者的行列。 琉球国从明清两朝起就开始向中国朝贡,成为中国的藩属。明清两朝中国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节共达二十四次,直到同治四年(1865年),清朝还派出以翰林院赵新为正使的使节团出使琉球。但德川幕府时期,位于日本南部的萨摩藩屡次入侵琉球,迫使琉球也向萨摩藩主进贡。 同治十二年(1873年),日本借口两年前琉球船民在台湾被土著高山族杀害的事件向中国提出交涉。按照当时的国际法,总理衙门指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居民与琉球人民发生的纠纷,与日本毫无关系。但是为了避免事端,总理衙门又声称台湾虽然是中国的藩属,但中国概不干涉其内部事务,所以中国不能为台湾原住民的行为负责。 日本以此为借口,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成立了远征军,入侵台湾。清朝任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率兵赴台防守,并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指出中国对整个台湾拥有统治权。由于日本军队中疫病流行和战斗不利,日本政府不得不接受谈判,中日于1874年10月签订条约。 由于清朝的软弱,中国不但没有让日本付出代价,反倒为日本的侵略赔偿了50万两白银,以换取双方的“相安无事”。更为严重的是,对于藩属国琉球,清朝并未进行保护。尽管琉球国王于次年再次向清朝派出朝贡使团,但在4年后,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成为日本的冲绳县,从而吞并了琉球国。(2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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