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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第03版:民生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核条件有变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478
    本报讯(记者陈秋萍)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了解到,根据相关通知文件,今年广西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核条件有变。
    据了解,往年符合国家专项计划中“高考报名时具有上述34个县户籍且连续满6年”的条件,今年变更为“高考报名时具有上述34个县户籍且连续满3年”,其他条件不变;而高校专项计划中原规定的“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上述50个县的农村且连续满6年”,今年变更为“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上述50个县的农村且连续满3年”,其他条件不变。
    条件变更后,意味着可能有更多贫困考生符合条件。考生可向报名所在县(市)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籍卡及复印件(户口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的考生不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高中连续实际就读证明(由考生就读高中开具);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确定报考院校。在5月11日18:00前未能向报名所在县(市)招生办提供完整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逾期不再办理。详情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到当地的招生考试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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