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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01
2016-04-01 第08版:办案笔录 【字体】大 |默认 |

疯狂“蜘蛛侠”

在陆川多个小区剪防盗网入室盗窃,作案68起涉100多万

作者: 记者欧雅歆通讯员陶文燕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3010
    2015年5月的一天晚上,陆川县某小区五楼的一住户家中被盗,隐形防盗网被剪,值钱饰品被盗,犯罪现场留下一个脚穿4×码长的运动鞋印……
    6月某日晚,4×码鞋印再次出现,某小区十二楼住户遭入室盗窃,作案手法相同,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原路逃离,现场遗留有价值信息甚少。
    陆川县城几个小区陆续被盗,脚穿4×码运动鞋的犯罪嫌疑人,如“蜘蛛侠”一般,一楼、二楼、三楼层层攀爬,剪断防盗网入室盗窃,得手后迅速逃离。多起入室盗窃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屋主被盗走现金5万元,案件受到警方高度重视。
    现场留下的线索:4×码鞋印
    2015年4、5月至今年2月,连续发生多起剪防盗网撬窗入室盗窃案,影响十分恶劣。案发后,陆川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梁正高,政委江德岸高度重视,立即从刑侦大队,城区的新洲、陆城、温泉派出所等部门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刘增光靠前指挥,并根据掌握的线索,多次组织专案组民警召开案情分析会。
    经过分析,“蜘蛛侠”作案对象均在小区,楼层为1至12楼不等,均利用工具,将隐形防盗网剪开一个能钻进身子大小的口,爬入盗窃,根据情况分析,嫌疑人身形较瘦。被盗房屋正门完好,无撬动、开锁迹象,现场遗留指纹很少,推测嫌疑人多从原路爬窗溜走。作案时间为18时至19时许,没有目击证人,长相不明。所有案发现场均出现一只鞋印,鞋长4×码,疑似运动鞋。
    2015年12月某日,陆川县水果市场一处居民房,有老人被反锁屋内,“蜘蛛侠”误以为屋内没人,将窗口隐形防盗网撬烂,老人以为是其孙子回来,走近发现是名陌生男子,“蜘蛛侠”听到脚步来不及行窃,爬窗仓皇而逃。这是离破案线索最近的一次,遗憾的是老人未看清男子的五官。
    案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侦查陷入困境。为防止类似盗窃案件发生,城区派出所全面开展侦查布控,对重点小区进行巡查,开展不间断巡逻,增强居民防范意识,由于防范到位,入室盗窃案件有所下降。
    布控无效,“蜘蛛侠”声东击西
    憋了几个月,“蜘蛛侠”再次出手,2016年春节期间,在环境较好的高档小区,4×码鞋印再度出现在案发现场……
    “4×码、瘦小男性”仅从这个特征排查犯罪嫌疑人,困难非常大。侦查工作每天都在进行,民警根据分析,基本确定为同一伙人作案,将案件并案侦查,侦查方向对准在册吸毒人员。
    先从4×码鞋着手,新洲派出所民警排查了辖区在册的穿4×码鞋的吸毒人员,何某、李某、张某等6人进入视野,经过比对,李某、张某等5人有的外出、有的正在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作案时间不匹配,逐一被排除。余下的何某成为重点怀疑对象,经过对其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何某近日行踪也十分可疑,白天蜗居在家,傍晚外出活动频繁。
    调查何某档案,也是劣迹斑斑。2015年1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同年,因涉嫌盗窃,被广东警方打击处理。为此,警方将何某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在何某家安排警力布控,但守候多日,未见其踪影。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此时,新洲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何某拿了一部苹果手机,到玉林市某手机店进行解码,民警拿着何某的照片到该手机店询问,店主很肯定地说,前来解码的正是何某。
    民警迅速到该手机店布控,连续蹲守几天,何某依然没有出现。此时,陆川城区重点小区又相继发生几起入室盗窃案件,还是案情再现:被剪断的防盗网,4×码鞋印……
    不间断蹲守终得突破口
    布控不见踪影,又频繁作案,“蜘蛛侠”给民警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走访排查、发动群众举报等传统手法全部都用上了,还是没有可靠的线索,时间一天天过去,民警没有气馁,坚持侦查方向。
    从2月22日开始,新洲派出所所长带领民警在何某家进行24小时不间断蹲守,但一直大门紧闭,直至24日下午16时,正当民警准备换班时,大门打开,从何某家走出一名中年妇女,民警趁机上前询问,以查出吸毒人员为由进入其家中搜查。
    在何某房间外,几双特别的运动鞋吸引了民警的目光,翻过鞋子,背后的痕迹令民警兴奋,这正是大家苦苦寻找的4×码运动鞋!民警按捺心情安排布控,对何某家里所有出入口进行封锁,迅速对其房间进行搜查。
    高档饰品盒子、值钱藏品……东西一一从何某抽屉里搜出,“这些盒子你怎么来的?”“不是我的。”面对询问,何某矢口否认。随着搜出的可疑物品增多,民警将物品一一摆放在何某面前,何某内心终于崩溃,承认盗窃事实。
    顺藤摸瓜,“蜘蛛侠”团伙落网
    “蜘蛛侠”落网,其背后帮忙织网的同伙,却仍无音讯,何某拒不交代其同伙下落,民警一边排查,一边从何某手机着手查找。经查,何某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来往密切,一名是同村村民何某奎,另一人名叫陈某。民警又迅速投入抓捕二人的行动中。当天晚上19时许,何某奎在家中被抓获归案,同时,在其家中搜出笔记本电脑、手表、现金等赃物。当日23时许,陈某也被民警钓出抓获。
    经审讯,何某、何某奎、陈某三名男子均为陆川温泉镇人,三人交代了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采取时分时合的方式,在县城多个小区通过攀爬管道、撬窗入室盗窃、疯狂作案68起的犯罪事实。
    历经9个多月调查、连续72小时的蹲守,疯狂作案68起的“蜘蛛侠”与其同伙终于全部落网,这系列涉案价值高达100多万元的案件终于破获,缴获作案车辆1台,现金、金银首饰、手机、手表等赃物一批。3月28日,经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何某、何某奎、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电动车储物箱当“钱柜”
    工人分两次从中盗走了老板的3300元,然后玩起了“失踪”。
    这个案子发生在去年3月30日,当天在容县石寨镇经营鸡场的庞老板向石寨派出所报警,“我放在电动车储物箱里的3300元被人盗走……”
    民警介入调查,发现在鸡场工作的侯某某(男,44岁,容县黎村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此人去向不明。
    案子后来虽没进展,可民警也一直没有放弃。直到2016年3月22日,石寨派出所民警经做工作得知,侯某某在容州镇某广场出现了。
    副所长潘豫带队迅速赶往现场,在广场上将正和一群老人打扑克的侯某某成功抓获。经讯问,侯某某对其分两次将庞某电动车储物箱内的3300元盗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侯某某于2015年1月份到庞老板经营的鸡场打零工,得知庞老板有将钱存放在电动车储物箱的习惯,遂于3月27日假装教庞老板的儿子驾驶电动车,盗走了放在储物箱里的其中1600元。
    尝到“甜头”之后,侯某某又于3月30日盗走了庞老板电动车储物箱里剩下的1700元,因当时电动车响起了警报,惊动了正在鸡场内工作的庞老板,庞老板发现储物箱里的3300元全部不翼而飞,遂质问侯某某是否偷了其的钱,但侯某某矢口否认,之后不辞而别。
    经查,侯某某有盗窃前科,曾于2014年8月份因在石寨镇下烟村盗窃村民30多斤大米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目前,侯某某已被容县警方刑事拘留。案子破了,民警在此也提醒大伙,钱还是不要随手放在电动车储物箱、小车尾箱这些地方,这样既不安全,还容易招来贼。
(记者陈梅通讯员梁廷豪 覃婉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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