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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第04版:热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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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的“趁火打劫” |
嫌疑人趁消防官兵忙着灭火、住户忙于逃命之时,翻墙入室实施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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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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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凌晨,师院东区对面一出租屋突发火灾(详见本报3月17日A5版),消防官兵忙着灭火、救人之时,一墙之隔的刘某明却潜入租客房间实施盗窃。16日,接到报警的名山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成功抓获刘某明,缴获被盗物品。 翻墙进入火场,趁机盗住户财物 15日上午,叶某到名山派出所报警称,当天凌晨5时许其租住在师院东区对面的楼房起火,慌乱中未锁房门便与其他租客一起跑上楼顶。消防官兵将火扑灭后才返回三楼的房间,发现自己放在床上的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四楼的租客发现被盗手机2部。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走访。走访得知,住在事发楼房旁边的刘某明(男,20岁,房东的堂侄)十分可疑。当天凌晨火灾发生时,刘某明在附近网吧上网,火灾发生后,他从自家楼顶翻墙过去,出现在案发现场的楼房。 16日上午,失火楼房房东报警称,刘某明又翻墙过来出现在其家中。民警立即赶到,将刘某明依法传唤回派出所。 一开始,刘某明对其到大伯家出租屋盗窃财物的事实矢口否认,称在现场出现只是为了看火灾的情况。后来,面对民警的讯问,他无法自圆其说,只好承认了趁着起火、翻墙到现场,逐个房间盗窃手提电脑及手机的事实。 父亲送来赃物,他再也无法抵赖 16日下午,民警带着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指认现场及搜查其窝藏赃物的房间。 据刘某明供述,当天盗窃手提电脑及手机后,将赃物放在房间的床上。民警进入刘某明房间,在其床上没发现赃物。经仔细搜查,民警发现6枚猎枪弹(其中2枚是空弹)及2小包冰毒可疑物。 见此,刘某明立即翻供,称其没有盗窃。为了查清案情,民警决定先将刘某明带回所里。 回到派出所,民警意外发现刘某明的父亲也来到派出所,还带来了刘某明盗窃的赃物手提电脑和手机。原来,发现儿子的盗窃行为后,在民警到来之前,他把赃物送到派出所。刘某明再也无法抵赖,只好供述了其趁火盗窃的犯罪事实。 民警进一步审查发现,刘某明与两年前多起网吧盗窃钱财案有关。目前,刘某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李楷诚通讯员黎勇 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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