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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29 第07版:办案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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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揽工程好嚣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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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欧雅歆 通讯员 李思思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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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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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断阻挠施工、纠集村民威胁恐吓施工人员,甚至在民警出警驱赶后,再次返回殴打对方,为了抢得工程坏事做尽。抢到工程后,又抬高工程造价,逼迫工程负责人接受,这伙人实在嚣张。 事情从2013年年底开始,广西某公司在赵某所在的村里租了一块地,准备在地上建围墙施工。事情被赵某及其余5名(另案处理)村民得知,他们认为这项工程花费不小,肯定有得赚,于是开始密谋将工程揽到自己手里。 不久后,赵某等人看到该公司施工负责人与本村村民陈某协商,欲砍掉一颗阻碍施工道路通行的荔枝树,赵某等人存心搅局,鼓动陈某哄抬赔偿价格,欲从中阻挠施工。踏出阻挠第一步后,赵某等人开始走上恶意阻挠的道路,先是威胁该公司将围墙的承建工程发包给他们,被拒绝后,赵某等人便纠集几十名本村和社会人员,三番五次到施工现场威胁、恐吓施工人员,并扬言:若不给其承包工程,就推倒已建好的围墙,砸烂工地的机械。 威胁恐吓,还是没能揽到工程,一伙人心存愤恨,事态越演越烈,去年10月底,赵某等人纠集30多人来到施工现场,强行拦停了施工,并暴力威胁施工负责人,仍遭拒后,赵某等人拿起矿泉水瓶打负责人头部,公安民警赶到后,赵某等人才离去。当天下午,赵某等人又折回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赵某强行将正在施工的钩机熄火,并与其他人一起围殴已下车的钩机司机。 此后,三番五次大闹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迫于无奈,答应将工程交由赵某等人承建,工程终于落入他们囊中后,赵某等人又逼迫负责人接受比市场价格更高的工程造价。随后又如法炮制,强行向对方索要运输砖块的业务,强迫对方接受高额运输费。造成工程直接损失4161元。 赵某等人终被警方抓获。法院认为,赵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强迫交易罪。 近日,玉州区法院对赵某进行判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其退赔广西某公司的经济损失共41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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