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9-10
2015-09-10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南宁老板误转近3万给福绵人

法院调解后钱归原主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410
    8月27日上午,远在南宁做生意的梁某接过福绵区法院转交的29000多元钱后,由衷地向法院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南宁市某饲料店业主梁某,因操作失误,误将其账户上的一笔存款汇到了福绵区黄某农业银行的账户上。为追回该笔存款,梁某将黄某起诉到福绵区法院,要求黄某返还该笔存款。福绵区法院立案受理后,依原告的申请,冻结了被告黄某银行账户上的相应款项,向黄某送达了诉讼文书,同时对黄某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要求黄某将误转的款项进行归还。明白了该笔存款属于不当得利,经过沟通后,黄某表示“不义之财不可取”,愿意将该笔存款退还给原告。
    为避免双方在法院、银行之间回来奔波,8月27日上午,法官召集双方来到银行,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同意如数归还梁某误转的29000多元钱。随后,法院工作人员办理了解除对黄某账户的冻结,而黄某也从银行领出该笔存款,交还给原告梁某。
    (记者黄清通讯员钟雪恨)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