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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嫌新屋挡风水邻居挖水塘“报复”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681
    因嫌房屋挡风水,邻居不满小周家建楼,便在楼后不到1米处深挖一个3米的大水塘,称建鱼塘。新建楼房地基才1米,与鱼塘间的距离如此短,小周感到十分不安,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对方拒不回填。欲诉至法院,无奈建房未经审批,顿时没了底气,小周致电《法律帮问》咨询,他该怎么办?
    小周家住博白县文地镇,他家与邻居家前后相距50米,两屋间有片地,是归属邻居的坡地。在小周家建房之前,邻居就已不满,称房屋挡了他家风水,不让建房。2012年,小周与兄弟外出工作,建房一事由父母操办,由于父母对建房事宜不了解,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建房,地基也仅打了1米多(房屋5层)。
    房屋建成,曾多此阻挠建房的邻居心有不甘,今年5月,在小周家门后坡地处私自开挖一个3米大坑,大坑与楼房间距不到1米,家人担心引发安全问题,找邻居商量。无奈邻居态度强硬,一定要让小周家拆掉房屋,双方不但协商不成,邻居还将通往他家的路堵了起来,相关部门来调解,也无法解决矛盾。
    “我们没有损害到对方的相邻权。”小周认为建房并没有直接影响对方,也想尽快补办建房手续,但现在矛盾愈演愈烈,他想通过法院解决,又担心诉求得不到支持。
    梁军所梁承勇律师解答:
    小周没取得相关证件建房,其新建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难得到法律保护,因此小周若起诉至法院维权,获胜的几率相对较小,建议他与邻居各自退让,以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律师提醒,即使在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获经批准后才属合法财产,否则即属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记者欧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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