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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第08版:交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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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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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33号)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原定于2015年8月1日起停止办理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业务。本着利于工作和便民利民的原则,经玉林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对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个直属大队内的4个固定登记点基础上增加4个集中登记上牌点,具体事宜由交警支队落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自2016年1月1日起,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除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以外的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是否延长,以各县(市)区发布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玉林市公安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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