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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第06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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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起灾祸 男子砍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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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真是害人不浅,兴业县的李某因听说王某在背后说他是吸毒的“粉仔”感到不满,遂找王某理论,不想争执之中被对方乱刀砍伤,王某也因此犯故意伤害罪而罪责难逃。 去年,听说王某在背后说自己是吸食毒品的“粉仔”,李某开始心生不满,并打算找机会向王某讨说法。同年6月18日19时许,在兴业县沙塘镇平塘村老红砖厂附近的道路上,李某发现了王某,随之将王某拦停下来,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了争执。 在争吵过程中,气在心头的王某用一把割草用的柴刀劈砍李某,致使李某头部、手腕、手臂、腿部及背部多处受伤。 近日,经兴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最终法院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48000多元。(记者陈凤秀通讯员陈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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