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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 第06版:办案笔录 【字体】大 |默认 |

要分手?先把孩子藏起来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548
    女友坚决要分手并要求带着孩子生活,为了夺得孩子的抚养权,男友干脆将孩子带回了北流老家藏起来。
    2009年,阿晴和阿伟(均为化名)在广东打工期间认识,两人同居后生下了一名男孩。因性格、脾气差异大,两人在同居期间产生了矛盾,经常争吵甚至打骂,以至双方都不愿意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两人的矛盾激化,阿晴带着孩子离开了阿伟。
    知道阿晴不会再回头,也知道两人继续在一起生活已没有意义,但想到自己要与亲骨肉分离,阿伟说什么都不愿意接受。为了将孩子留在身边,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阿伟在去年10月31日晚,以带孩子外出玩耍为由,将孩子从阿晴身边带离,并送回了北流的老家生活。
    阿晴随后赶到北流,要求男友及家人将孩子交回给自己。经过一番交涉,孩子是回到阿晴身边了,但男友始终舍不下对孩子的感情,他一定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双方争执不下,阿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今年2月中旬,北流法院审理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确认了阿晴和阿伟非婚生育孩子的客观事实,同时认为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若改变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认为由原告阿晴抚养孩子比较合适,于是判决两人的非婚生子由阿晴抚养,被告阿伟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记者陈凤秀通讯员罗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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