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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第05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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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出台新规 侦查查冻率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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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欧雅歆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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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络支付蓬勃发展,人们受益于转账、支付越发便利的同时,网络诈骗也日益猖獗,快、广、隐的网骗特点与原有侦查机关查询、冻结机制已不相适用。近日,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升涉案资金查询冻结率,规定一出台即受到各界关注。 用旧执行pk新诈骗?亟需升级! 盗号诈骗、购物诈骗、中奖诈骗……网络电信诈骗似乎有取代传统诈骗的趋势,逐渐成为诈骗的主阵地。仅在玉林,新型诈骗的受害者就不在少数,去年,留学生小舟(化名)的家属就不幸因此中招。小舟在泰国留学期间,舟父在网上意外收到“儿子”发来的消息,称其导师的家人生病,在中国手术急需用钱,学校附近的银行系统故障无法转账,让舟父帮忙将钱先汇给导师家人,随后“儿子”还打开视频,与舟父“面对面”。看见儿子后,舟父将4万元汇出。事后方知与自己聊天的并非小舟,小舟网络账号和视频片段被犯罪分子林某窃取。 新型支付出错不仅伤财,福绵的李先生还因此惹上官司。去年11月,李先生莫名接到一个天津律师的电话,称北京的一名生意人误将3万元打入他在安徽开设的银行卡内,要求返还。他担心遭遇诈骗特地向警方咨询,没想到却是事实。最终双方法庭相见,至今该案仍处于诉讼阶段。 利用网络特性,让受害者伤财损利。归结以往案例,新型诈骗主要有两大特点:不受时空限制、快速转移资金。能否在黄金时间内截停涉案资金流动,成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关键。办案机关与犯罪分子的时间战分秒必争,然而根据银行异地办理查、冻结流程繁杂的手续和时间都不利于挽回受害人损失。 新出台的《规定》,提出银行金融机构可与公、检、国家安全机关建立快速查询、冻结工作机制,对于手续齐全的涉案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办理冻结手续;而对涉案账户较多,需办理集中冻结的,银行应当在24小时以内采取冻结措施。不难看出,发布《规定》是对加强执行机关与银行间处理新型诈骗案件的一次加油提速。 公私权益两不忘,严惩泄密 给办案加油提速,也不忘公民的私权利益。《规定》内列出可查询冻结的条件和范围仅限于涉案财产信息,如开销户信息,存款余额,交易日期、金额、方式、对方账户及身份等相关信息。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住房公积金等几种财产不予冻结,将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画圈保护。同时,对泄露信息者将处以严厉处罚。《规定》提出,银行金融机构在接到协助查询、冻结财产文书后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向被查询、冻结的单位、个人或者第三方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者转移财产。违反规定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读:新规切合时代特点,提升办案效率 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律师认为,《规定》的出台目的明确,可归结为几点:一、利用新型方式优化查询、冻结工作,全面提升涉案资金查控效率。二、规整原有文件,原有查询冻结的文件多达10余个,且存在内容重复、程序繁杂等问题。《规定》出台后只需适用本条,有利于法制统一和执行。三、切实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可操作流程,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范围查询、冻结财产和账户。曾律师认为《规定》颁布明确办案所依之法,提升办案效率也能更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切合时代特点颁布的一套实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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