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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最佳损友“趁火打劫”》(2014年11月21日7版)续

因诈骗获刑一年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207
    兴业县的卢某利用“哥们”王某在市戒毒所戒毒的机会,趁火打劫,诈骗王某女儿一万元,被兴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兴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被告人卢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诈骗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陈凤秀通讯员陈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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