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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第07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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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建私房不签合同 讨薪成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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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村民的建房工程,工期届满后,新房主人却以房屋漏水为由不付工钱,多名施工人员2.5万元工钱无法按期给付,作为包工头的陆川男子王利(化名)着急上火,扬言“武力解决”。王利的表姐李女士却深知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并于1月9日致电《法律帮问》栏目,希望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私人讨薪”的问题。 李女士告诉记者,表弟王利在去年接了一单帮茂林镇某村村民建造楼房的私活,并带领自己施工队的几名工人在年底前完成了房子的建造。但工期完成后,对方却以房子出现了漏水,房屋不合格为由不给工钱。当王利等人要求出具房屋漏水的证据时,对方却拿不出有关证据。 “农村人不懂得签订什么合同,也没想到对方会赖着不给钱。”李大姐说,按照农村的惯例建好房就会交付建房款,法律意识淡薄的表弟在接手工程时并没有与建房主人签订相关的建房合同,只单纯口头约定双方建好房后交付2.5万元建房款,亦没有交付建房预建款和签订相关的收条。 “要是双方打起来,问题不但不能解决,反而是违法的事。”李大姐希望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帮表弟“讨薪”。 广西五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海玲解答:王利由于没有签订建房合同,亦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类似这样一些“私活私办”的行为对自己的维权很不利,往往形成吃哑巴亏的局面。 王利可以选择找到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调解不成可以按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此作出调解。而王利作为原告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存在建房施工事实及欠款等事实进行举证。(记者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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