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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第09版:新闻速递 【字体】大 |默认 |

赵磊受贿30万元一审被判刑10年

为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原副主任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187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涂铭 熊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赵磊有期徒刑10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赵磊于2009年4月、9月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时英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赵磊于2011年10月13日被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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