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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第11版:热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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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放爆竹,引燃木材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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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楷诚通讯员黎勇 王新建)28日上午12时许,南江派出所接110指令,有群众报称南江街道竹美社区竹美村一居民家中起火,要求出警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起火的是居民存放木材的仓库,浓烟滚滚,民警迅速疏散周边群众,拉起了警戒线。很快,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火速投入战斗。经过消防官兵和民警20分钟的努力,终于将火扑灭。 经向事主和周围群众了解,火灾是几名儿童在仓库附近燃放爆竹所引发,幸无人员伤亡。■相关链接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林城区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玉林城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报经玉林市公安局审批,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进入玉林城区一环路以内的,必须持有市公安局签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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