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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0 第13版:新闻速递 【字体】大 |默认 |

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分别设在深圳、沈阳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229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王思北)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9日表示,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两个巡回法庭将于2015年年初受理、审理案件。
    据介绍,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也来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各业务庭选派,按一定的时间轮流派驻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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