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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第09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251
    北流市某镇的村民李某,不仅自己吸毒,还引来“毒友”聚在家中,把自家变成了一个“毒窝”。近日,北流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4月17日晚,被告人李某在自家二楼一房间内容留陈某、李某某、俞某、梁某、陈某某等人吸食毒品时被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并从李某手上扣押可疑物品,经鉴定可疑物品含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遂以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黄清通讯员谢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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