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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8 第05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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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流市副市长李石良涉嫌受贿案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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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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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市中院刑二庭对原北流市副市长李石良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3期间,被告人李石良利用其担任北流市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项目选址、项目平整土地等工作,以及在北流市的某些公司提供帮助和关照下,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104.3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李石良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罪无异议;李石良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李石良受贿犯罪的其中两起犯罪事实提出了异议,并认为李石良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 该案经过6小时的庭审及法庭辩论,合议庭宣布休庭,并将择期宣判。(通讯员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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