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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8 第05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小题”不“小做”矛盾化解在基层

作者: 记者李楷诚通讯员黎勇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990
半年的努力换来双方握手言和
    2014年,玉州警方认真组织开展“排除隐患、化解矛盾、惩治犯罪”行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追踪化解、专案经营、定期通报等机制,深入群众,主动走访,提前介入,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及时排查、超前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369起。
    不给排水?酒后上门“讨说法”
    7月29日12时许,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城北街道高山村农村信用社旁边有一名青年人酒后闯进民宅闹事,一名群众被打伤,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置。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驱车赶往事发地点,同时,电话联系到该村治保主任,请求村委会派出村干部到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发民宅一片狼藉,地上有多个缺腿断脚的木凳,女屋主李某的右手虎口处淤黑一块,肿起一个血包。一名叫牟某的男子手上拿着一个木凳在一边大喊大闹,并不时想拿木凳攻击别人,周围多名群众围观。
    民警立即冲上去,将当事人双方隔离开,并将青年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调查,牟某、李某都是高山村人,事情起因是牟某想修自己家门前的道路,但因道路的排水要流进李某家旁的池塘,李某担心下雨天池塘水会淹到自己家,不让牟某往自己家池塘排水。牟某于是在喝酒后借着酒气到李某家“讨说法”。
    了解情况后,考虑到两人都是邻居,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民警在征询李某的意见后,对双方进行调解。牟某酒醒之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非常后悔,并愿意赔偿李某损失。经多方努力,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半年多,双方终于和解了
    4月30日18时许,茂林镇的罗某等3人与林某等3人在龟山公园门口,因摊位的摆设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打了起来,双方均有轻微伤,林某则轻伤。
    案发后,林某一方情绪非常激动,不听办案民警的劝阻,扬言要再次纠集人员与罗某一方“再打过一次”。
    为避免案件进一步恶化,茂林派出所安排副所长殷锴仲、民警黄海珊专门负责调查处理此案。民警一方面安抚林某的情绪,一边抓紧时间调查取证,寻找突破口。
    调查得知,双方系邻里关系,平时并无太大的矛盾纠纷,双方都比较信服村中的几个人。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办案民警边做双方的工作,边找双方共同信服的人员讲明案情,请他们共同去做双方的工作。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11月24日,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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