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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4 第06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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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偷卡 男友帮领钱 |
一个判盗窃 一个判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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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盗取他人两张银行卡,却告诉男友说是捡来的,并让男友一起去取钱,男友信以为真,欣喜地去把卡里的钱取了4万多元。近日,雷某和男友陈某被北流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和诈骗罪判刑。 2013年7月18日,女子雷某到北流市某工地工人宿舍,趁人不备窃取了工人卢某的一张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和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及名为“甘某”的身份证一张。次日,雷某对其男友陈某亮出了偷来的银行卡,并谎称该银行卡是捡来的,二人经商量后,决定拿出其中的一张银行卡去取钱。2013年7月19日至21日,雷某和陈某来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处,经多次尝试密码后,居然真给他们试对了银行卡密码,于是,两人先后5次取了银行卡内的46000元钱。 东窗事发后,雷某、陈某双双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北流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窃取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而被告人陈某听信了雷某的谎言并将不属于自己的钱取了出来,其主观故意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记者黄清通讯员谢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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