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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12-02
2014-12-02 第07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今年6月份正式立案以来,福绵区法院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共325件,结案率达90.77%,法院坚持——

农民工维权案实行“优先权”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975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开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优先实现。”11月28日,福绵区法院召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通报。
    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两年之久 法院:诉调对接,定纷止争
    2012年,福绵镇的村民朱某受聘来到在福绵开办水洗厂的梁某厂里工作。在朱某工作期间,水洗厂资金周转不灵,员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朱某与老板梁某通过协商,双方签订了《欠条》,梁某在《欠条》上承认欠朱某工资,并单方面把工资支付时间推迟至2013年12月结清,但约定还款时间到了,梁某仍拖欠着朱某的工资。今年初,朱某一纸诉状将梁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所欠工资7711元以及赔偿金3855.5元。
    同样拿不到工资的其他员工亦一齐将梁某告上了法院。
    面对该农民群体状告要求支付工资的案件,福绵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的调查审理,为避免群体冲突,法院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主办法官抓住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争议焦点对案件进行分析,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全过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梁某在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即付清原告朱某等28名员工的工资共10万多元。
    95名员工联名状告老板索薪 法院:司法联动防止群体性冲突
    今年10月中旬,因某水洗厂老板文某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厂区内的95名员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不服仲裁结果遂起诉到福绵区法院。
    福绵区法院立案后,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开辟办案绿色通道,并与劳动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以及政府相关机构进行联动调解。经过审判人员与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文某转变了观念,对自己拖欠工资的行为深感愧疚,当场表态同意支付拖欠农民工的60多万元的工资,95名员工如愿拿到自己应得的血汗钱。至此,95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立案当日即得以顺利解决。
    据悉,今年以来福绵区法院已为农民工成功追回欠薪122.708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防止了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记者黄清实习生甘湘通讯员陈攀 卢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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