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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5 第03版:新闻速递 【字体】大 |默认 |

衡阳一公职人员打猎时误杀村妇

警方初步认定系非法持枪

作者: 记者 丁文杰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385
被误杀的村妇灵堂
    新华社长沙11月14日电(记者 丁文杰)湖南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蒸湘分局一位公职人员不久前在打猎时误杀村妇。记者14日从案发当地警方了解到,这名公职人员投案后已被刑事拘留,案发时使用双管猎枪,初步认定是非法持有枪支。
    11月9日上午,今年57岁的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二组村民罗运英在附近山上捡茶籽时,身中两枪死亡。据死者家属描述,这两处枪伤一处从身体左侧穿过两肺,另一处从左耳朵穿过脑袋。当天中午,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分局工作人员肖卫东向衡东县警方自首,称在打猎时误伤一村民,随后,肖卫东被刑事拘留。
    根据当地村民描述,当天前来打猎的共有三辆车,还有其他人员。衡东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前来自首的只有肖卫东一人,打猎用的是双管猎枪,公安部门初步认定系非法持有枪支。至于是否使用公车、一起打猎的其他人员身份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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