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10-16
2014-10-16 第09版:政法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千余元换来一年刑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378
    朋友讨要1400元债务不成,意气“哥们”一勇当先前去帮忙,不曾想不对帮了倒忙,不但欠款要不回来,反而把兄弟送进了监狱,自己也换来1年的牢狱之灾。案经两审,日前,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即余某犯非法拘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3年4月,被害人李某某向甘某(已判刑)借款1400元。同年5月10日12时30分许,甘某为向李某某索取债务,伙同被告人余某等人到容县容州镇某网络会所,强行将李某某带到玉容一级公路容县厢南收费站附近一处山上,用余某提供的手铐铐住李某某双手,并殴打,逼其筹钱偿还债务。因李某某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还款,余某与甘某等人将其转移到容县容州镇某村山岭处,用手铐将李某某铐在一棵桉树下后便离去。当晚19时许,公安民警将李某某解救。经法医鉴定,李某某右下巩结膜及两大腿有出血斑,伤情属轻微伤。
    (记者黄清)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