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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6 第04版:视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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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任重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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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廖晓东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2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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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高山村古建筑群(廖源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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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的一些建筑已经破旧不堪。(廖源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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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断有古村落遭到人为拆除、火灾等破坏,如何保护古村落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近日,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 《意见》表示将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并实行挂牌保护,要求各地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并在审批前通过四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据悉,四部门每年将组织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将抄送省级人民政府。村落文化遗产遭到较为严重破坏时,经四部门认定不再符合中国传统村落入选条件的,将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予以除名。 我市玉州区城北街道高山村、北流市民乐镇萝村和新圩镇新圩村(第五村民小组)是目前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这些传统村落的保护情况如何,我市下一步将会对这些村落进行有效的保护?为此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经费缺乏、““空心化”严重,本地传统村落保护遭遇尴尬 玉州区城北街道高山村、北流市民乐镇萝村和新圩镇新圩村(第五村民小组)三个村是目前我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这些具有岭南特色的传统村落也是玉林的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精神家园,传承岭南地区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 “虽然高山村已经列为传统村落,村中的古建筑也比较多,但是由于长期缺乏保护,大多老建筑已破烂不堪。”市建规委村镇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并不理想。“没钱、没专家、没好方案,请不起好工匠。”高山村的保护也和其它传统村落面临的困境一样,保护修缮工作还停留在粗糙的仿制中,修旧不能如旧,大部分村民对于明清建筑的文化内蕴并没有明确的观念。“一直以来,房屋都是属个人的,所有的房屋均处于自由维护状态,维修、拆建只能由屋主自主安排,目前还不能达到统筹安排。”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新房建设也在不断加快,一些旧房被改造成砖混结构的新房,而更多的是由于自然与人为的因素,部分老屋已经损毁、老化、坍塌,有的甚至已经变成牛棚或已荒废,致使古村落和谐宁谧的氛围被破坏。 一个传统村落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相关专业人士介绍,首先这个村落本身应该有久远的历史文化,至少应该要超过百年以上;二是要有典型的建筑物特色,要具有村落所在地的特点;三是要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自己的风俗文化。 “这几点条件的一个最重要体现就是人。”相关专家表示,由于中国的古建筑多为木质建筑或土夯墙等,年代久远很容易腐烂破败,如果有人居住就会定期修缮,如果长年没人居住则会加速房屋的倒塌,“现在中国传统村落面临的最大问题,恰恰就是人口流失造成的村落‘空心化’。”据介绍,由于城镇化的发展加速,许多人外出打工,农村建新房的速度越来越快,许多人都远离了旧房子,长年缺少人关注的旧房也因为雨水的冲刷面临着崩塌的危险,而这些古建筑却承载着传统文化,可以说传统村落正在面临着消亡的危险。 《方案》出台,能不能成为传统村落有针对性保护的一剂“良药”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我市的传统村落,市住建、财政、文化、文物等部门制定了《玉林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对我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3个村,从传统村落修缮示范、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改善、历史环境要素修复、防灾安全保障、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五方面着手,制定保护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文化遗产得到较好保护和传承、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方案》有针对性地从几个方面对现有的传统村落保护进行明确的规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即将开展的保护行动中,相关部门将完善传统建筑修缮示范,对高山村牟绍德祠、牟氏思成宗祠、萝村陈辅帮祠、进士屋、胪云堂、陈锡门祠、云山寺、新圩村镬耳楼等传统建筑进行修缮。同时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改善,通过加强污水垃圾处理、道路硬化、青砖铺设、排水管道、路灯、古巷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此外还将抓好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对高山村牟廷典故居、丹凤门、萝村陈柱故居、无锡国专旧址等传统代表性建筑进行修复。对于传统村落,将安装消防设施,提高村落居民防灾安全意识。下一步将加快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如建设文物陈列馆,编写村落文化传纪。“《方案》出台,或许将成为传统村落有针对性保护的一剂‘良药’。”采访中,相关负责人信心满满。 管理、宣传、规划同步,才能有序保护传统村落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成立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我市范围内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协调指导工作。同时把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作为加快城镇化的主要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及领导的政绩考核,完善“保护责任追究制”。今后的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实行分级管理。 “宣传教育也很重要,必须让群众意识到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性以及重大意义,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市住建委村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级住建、文化、财政部门将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成立市级专家组,深入传统村落,参与村内建设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同时将开展教育培训,增加群众的保护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积极性。“村民提高文化传承意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古村落的生活环境,加强村子的卫生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便捷的交通,同时通过对村子进行适度开发来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村民收入,以此吸引村民留在村中并加强保护意识。”相关专家表示,保护传统村落单靠政府行不通,留人、增强村民的保护意识、带动村民的积极性,这才是关键。 据了解,目前玉州区高山村、北流市萝村和新圩村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正在制定,遵循规划先行原则,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要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保护发展规划。 计划投入相应资金保护 分三年实施五项工作 据介绍,玉林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主要由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五部分内容组成。分三年(2014年-2016年)实施。计划每个村落投资相当数目的资金用于对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同时促进这些传统村落有效承载岭南文化。高山村、萝村、新圩村(第五村民小组)均有相应资金到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3个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将按5:2:3的比例由中央、自治区补助和市县配套。 随着《方案》的实施,相关资金到位,我市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将上升到另一个层次,已经获得传统村落称号的古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承载表现玉林岭南文化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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